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决议提出,坚决打击利用互联网、虚拟货币、跨境资本和区块链实施的腐败行为,加强国际合作、深入开展境外追逃追赃。该表述并未新增针对虚拟货币交易的禁令,现行监管规定继续有效。
监管层面,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此前发布通知,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,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、虚拟货币之间兑换、代币发行融资等相关业务活动,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一律严格禁止、坚决依法取缔;境外单位和个人也不得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相关服务。
行业风险方面,币安10月30日公告其热钱包发生安全事件,官方估算总影响约63亿美元,已在链上冻结约30亿美元,损失由SAFU基金及公司自有资金承担,凸显加密资产安全风险。
合规提示: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多部门规定,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,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存在法律风险。请广大投资者遵守监管要求,远离虚拟货币交易,注意防范风险。本文仅作行业信息客观报道,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。
数据来源:财联社、新浪财经、中国证监会、AInvest。

